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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化射流水下操作规则
发布日期:2022-09-05   |   访问量:4319次   |   来源:

基本要求

1.1 在同一现场进行的多组空化射流作业,不应有潜水员供气软管、空化软管绞缠现象。

1.2 在同一现场进行的空化射流作业,不应使用常压潜水服和各类潜水器进行水下作业。

1.3 在水面或近水面附近进行作业时,其他无关人员或船只不得进入空化射流作业区域。

1.4 空化射流装置应采取相应的防冻措施。如怀疑结冰,严禁启动空化射流泵。

作业前

2.1 进行水下空化射流作业之前,应做好详尽的准备和检查工作,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见附录:空化射流水下作业前安全检查大纲。

2.2 空化射流装置应安装安全截流及卸压装置。水面装置系统安装之后,应对泵站、截留及卸压装置进行检查,以确保其能够安全操作和运转。

2.3 为防止空化射流泵产生的噪音可能干扰动力定位船舶的声学参照系统,潜水动力定位船的操作人员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4 实施水下空化射流作业的指令,应由潜水监督直接下达。潜水员到达安全作业位置,做好开始空化射流作业的准备后发出空化射流泵的启动信号。

作业中

3.1 作业过程中,潜水监督、空化射流泵操作员与潜水员之间应保持清晰可靠的双向通讯联系。

3.2 空化射流泵运转期间,操作人员应始终不离空化射流泵操作台。

3.3 空化射流装置处于“开”位时,严禁采用线、绳或其他无法立刻释放的人为方法来锁定空化射流装置的启动机构。

3.4 传送空化射流执行系统应在空化射流泵停机且系统压力释放的情况下进行。

3.5 潜水监督应注意防止空化射流作业对通讯的影响,密切关注潜水员的工作和呼吸情况,必要时采取辅助通讯措施(如信号绳)。一旦发现潜水员呼吸节奏或装置运行异常,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作业后

水下空化射流作业结束,潜水员离开作业点之前,应首先通知潜水监督和泵站操作员,关闭空化射流泵并释放系统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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